为切实维护群众就医的合法权益,积极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《推进“检验结果互认”解决群众看病重复检验、费用高问题的实施方案》精神,运城安国中医结核病医院将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作为工作重点,全力推动医疗资源实现高效且合理的利用。
重复检验,既让患者耗费大量宝贵的时间与精力,又徒增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为切实化解这一难题,我院将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标准,积极稳健地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。此举措可有效减少患者重复检验的频次,大幅降低就医成本,让群众看病更省心、更实惠。
现将我院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予以公示,诚邀广大患者及社会各界监督。后续,我院也将持续提升检验质量与服务水准,不断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与满意度,为守护群众健康全力以赴、贡献更多力量。
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公示:
临床化学检测(16):尿酸、肌酐、白蛋白、总胆固醇、甘油三酯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、总胆红素、肌酸激酶、乳酸脱氢酶、直接胆红素、总蛋白、血糖、α-羟丁酸脱氢酶、胆碱酯酶、总胆汁酸
临床血液学检测(8):白细胞、红细胞、血小板计数、血细胞比容、平均红细胞体积、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里、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血红蛋白测定
核酸检测(1):乙型肝炎病毒核酸(HBV DHA)定里检测
温馨提示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:
(一)因病情变化,现有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(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);
(三)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;
(四)急诊、急救等抢救生命紧急状态下的;
(五)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;
(六)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检查项目;
(七)各医疗机构间不能进行结果互认的;
(八)司法、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检查项目等。
来院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,对我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有任何建议和意见,均可监督投诉。